乱象丛生的医美行业,已将手术刀伸向“00后”

   2021-03-31 法治日报2130
核心提示:本以为只是一次简单的隆鼻手术,却不想,小丽差点儿因此命丧整形医院。2020年5月,小丽瞒着父母在深圳南山松坪山一家美容整形机
本以为只是一次简单的隆鼻手术,却不想,小丽差点儿因此命丧整形医院。
2020年5月,小丽瞒着父母在深圳南山松坪山一家美容整形机构做隆鼻手术,麻醉5分钟后心脏突然骤停,当时整形医院对她进行了抢救,随后又送到当地公立医院抢救。
经过抢救,小丽的性命保住了。然而,她的智力水平却降到了1岁婴儿的水平,即使经过了10个多月的治疗,病情依然没有太大改善。经过鉴定,这起整形事故导致小丽的身体出现六级伤残。
智力下降,身体致残,意外死亡……近年来,医美机构事故频发。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医疗美容行业事故高发于“黑医美”机构,平均每年“黑医美”致残致死人数大约10万人,消费者维权难。
如今,这个野蛮生长的行业,已经将手术刀伸向了“00后”群体——某机构发布的《更美2019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在消费人群年龄层中,“00后”占比达到15%左右,尽管相比47%的“90后”消费人群而言,仍不是主力消费人群,但从极快的增长速度可以看出,“00后”医美消费观念正在快速形成。
乱象丛生的医美行业,已将手术刀伸向“00后”
乱象丛生的医美行业,已将手术刀伸向“00后”
2月2日,女演员高溜在新浪微博发长文,讲述了自己做鼻子整形失败的遭遇。
乱象丛生的医美行业,
应当如何治理?
仅有12%医美机构是合法合规
艾瑞咨询发布的《2020年中国医疗美容行业洞察白皮书》(以下简称洞察白皮书)显示,2019年中国医疗美容市场规模达到1769亿元,2019年中国医美用户1367.2万人,预测2023年医美用户达2548.3万人。
如此巨大的“蛋糕”,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医疗美容机构蜂拥而至。
洞察白皮书显示,在数万家医疗美容机构中,合法合规开展医美项目的机构仅占行业的12%。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机构约13000家,在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当中,依然有15%(超过2000家)的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属于违规行为;行业黑产依然猖獗,经过估算,全国依然有超过80000家生活美业店铺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属于违法行为。
乱象丛生的医美行业,已将手术刀伸向“00后”
乱象丛生的医美行业,已将手术刀伸向“00后”
这一数据,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报告较为一致。
3月15日发布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民事审判白皮书》(2016年度—2020年度)》显示,有60%以上的案件涉及医美机构或相关医务人员的资质审查问题。
北京市朝阳法院发现,在启动医师资质审查的案件中,绝大部分病历上记载的主诊医师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但近30%的就医者称实际操作的主诊医师与病历上记载的并非同一人;近1/3参与护理或器械操作的人员并无相应行医资质。
虚假宣传已经成为惯用模式
“排名第一的眼整形修复医院”“医学博士王某某,专注眼整形修复四十年”……这些宣传语,吸引张女士走进了北京某医疗美容诊所。却不料“美容”变“毁容”——不仅“双眼皮修复”手术没做好,反而导致眼睛功能受损。
北京市朝阳法院副院长郭莉蓉介绍,该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虚假宣传、非法行医是涉诉医美机构的两大突出问题。
虚构在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知名医师亲自手术,知名人士曾在此手术……事实上,这些宣传语是医美机构进行虚假宣传的惯用模式。这些医美机构在宣传时尽可能地夸大医疗美容效果,同时在广告中规避风险告知。
天眼查显示,2017年至2019年,成都铜雀台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先后被李冰冰、周冬雨、范冰冰3位女明星告上法庭,状告原因均为:未经原告允许擅自将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使大众误解双方存在合作关系,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最终,法院判令该医院及其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向3位女明星公开致歉,并赔偿3人共计40余万元。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然而,大多数医美机构在宣传时,或是夸大手术效果、或是手术告知内容不明确,这些做法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说。
处罚力度轻致违法行为频发
从正常人变成智力只有1岁,对小丽造成这样伤害的医美机构自然逃不过处罚。据媒体报道,针对这次事故,南山区卫监所稽查科已于今年1月对该机构进行了处罚:罚款两万,停业一个月;当事医生罚款五千,停业六个月。
与该机构造成的伤害相比,其受到的处罚并不算重。事实上,这种程度的处罚力度,在众多医美纠纷案件中并不少见。
通过梳理2016年至2020年间受理的医美纠纷,北京市朝阳法院发现,尽管法院大多判决医美机构担责,但由于现行法规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导致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行为屡禁不止。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煜华认为,处罚力度偏弱是导致医美行业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在“罚则”专章中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会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罚款金额方面,只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会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他违法情形的罚款上限最多为5000元甚至更低,例如,“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现在的医美整形手术,动辄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上世纪90年代实施的这部法规,放到现在来看,在罚款金额的设定上已经明显不够。这样的处罚力度明显偏轻,威慑力很有限。”孙煜华说。
非法医美应适用非法行医罪
针对处罚力度过轻的问题,北京市朝阳法院建议,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规中的责罚条款,提高罚款上限;吊销取缔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美机构;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制。
孙煜华认为,对于非法开展医美整形活动的非执业医师,情节严重的如造成功能性障碍的,应当明确适用刑法中的“非法行医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非医疗机构在做整形、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非法行医,这是当前医美行业乱象的关键问题。因此,对于这些无证经营、超出经营范围的机构,应及时予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对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美从业人员应当适用‘非法行医罪’进行严厉打击,并依据民法典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此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孙煜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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