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多部门联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

   2022-08-10 上海民政250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本市多部门联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详见↓

工作范围

本市开展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主要包括:

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列入脱钩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

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商会。

工作目标

围绕“五个严禁”和“15项重点整治内容”,有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

五个严禁: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15项重点整治内容: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上旬前完成)

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15项整治重点内容和“我为企业减负担”的工作要求,对2021年以来的收费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检视行业协会商会有无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对国家和本市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对行业协会商会新设立或新调整标准的收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对违法违规的收费项目及时取消并限期退还。

行业协会商会可扫描二维码

填报自查自纠情况

重点检查和督促整改阶段(8月底前完成)

市、区民政部门结合行业协会商会年度检查、抽查审计和日常监管情况,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企业积极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

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整治的要求,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其他违法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整改情况,推动对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成本审核,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不断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依章程开展活动的管理,对行业协会商会在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

各区、各部门根据自查、抽查和举报情况,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面整改,对违法违规收费问题严肃处理。

各部门要持续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大力宣传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者自身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组织实施

01

强化主体责任

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反映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整改。同时,积极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通过减免、降低、缓交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02

落实分工负责

● 市民政、市发展改革、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市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

● 区民政、区发展改革、区市场监管会同区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区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

●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业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对行业协会商会“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审核把关。

各区、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运用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关于本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并下载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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