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优秀文化助推商会精神建设

   2021-12-02 中华工商时报2720
核心提示: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是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的目标要求。作为凝聚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识的重要阵地

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是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的目标要求。作为凝聚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识的重要阵地、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平台、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正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成功的商会有着各自独具特色的经验,而商会的创新和发展,商会工作“要画出最大同心圆”,塑造健康积极的商会精神不可或缺。我国有着悠久的商业文明,今天商会的精神建设可以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历史上工商业组织的规约中汲取一定的智慧。

以人为本,和同共事。人是商会经济发展的宝贵资源。以人为本,是商会创新发展的原点,只有以人作为发展的根本,才能最终带动商会的发展。“人情聚则财亦聚”,古代的规约中往往要求成员“休戚与共”。只有营造尊重人、塑造人的文化氛围,增强会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激发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商会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商会应聚焦会员的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去展开工作。总之,商会要发展,必须做好团结和服务。

崇德广业,诚实守信。“增崇其德,广大其业”是一种传统的价值理念,诚实守信是传统商业伦理中的重中之重,也是一直以来许多工商业组织的追求。古代规约中经常有“勿欺心,毋作伪”之类的要求,并将此作为“生财有道,源远流长”的前提。目前,各地商会正在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这可以更好地充分激发商会的活力,提高商会的公信力,真正树立起现代商会的良好形象。民营经济人士只有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财富观、事业观,爱国敬业、守法经营,才能使企业健康发展。

义利并重,责任担当。古代行会历来积极主张承担社会责任,要求“货力不私,以急公上”,强调经济活动不能只求私利,并且多将“共襄善举”“推广善举”标榜为宗旨,既有“周济同业”的制度,帮助成员渡过难关,同时也主张社会救助,“共谋公益”。这与当今“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如出一辙。“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是企业家精神的应有之义,凸显新时代企业家的责任担当,对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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