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既完成上级任务还获得奖励,多少官员这样骚操作?

   2021-03-30 网易2480
核心提示:招商引资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利于盘活当地的各种资源,为经济发展按下“快进键”,因此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拉项目、

招商引资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利于盘活当地的各种资源,为经济发展按下“快进键”,因此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拉项目、搞招商无可厚非。
但招商引资谈何容易,于是各地的《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提出,自治区域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除外。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北方一些地区为发展当地经济,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沿用了“全员招商”的老法子,兴师动众,强行摊派,搞得一些基层干部苦不堪言。
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崔某某诉徐州市丰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案”中,招商引资奖被法律认可。
2001年6月28日,中共丰县县委和丰县人民政府印发丰委发〔2001〕23号《关于印发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就丰县当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和具体实施作出相应规定。2003年,在崔某某及其妻子李某某的推介运作下,徐州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建成并投产。后崔某某一直向丰县政府主张支付招商引资奖励未果。2015年5月,崔某某向一审法院提起本案之诉,请求判令丰县政府依照《23号通知》第25条和附则的规定兑现奖励义务。丰县政府在收到一审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其下属部门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丰县发改委)于2015年6月作出《关于对<关于印发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的解释》,对《23号通知》第25条和附则作如下说明:“……3.本县新增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可参照此政策执行。本条款是为了鼓励本县原有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扩大产能,为我县税收作出新的贡献,可参照本优惠政策执行。”
经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丰县政府作出的上述招商引资奖励承诺,以及崔某某因此开展的介绍行为,符合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特征,具备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的特点。崔某某多次主张丰县政府应当按照《23号通知》的规定向其支付招商引资奖励未果,由此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合同争议,依法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对于本案中丰县政府是否应当支付招商引资奖励费用的问题,要审查其行为有无违反准用的民事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合同法中的帝王条款,也是行政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考虑,可以赋予行政主体在解除和变更行政协议中具有一定的优益权,但这种优益权的行使不能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抵触,不能够被滥用,尤其是在行政协议案件中,对于关键条文的解释,应当限制行政主体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形下任意行使所谓的优益权。本案一审中丰县发改委将《23号通知》附则所规定的“本县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仅指丰县原有企业,追加投入,扩大产能,属于限缩性的解释。该解释与社会公众正常的理解不符。丰县政府通过对当时承诺重新界定的方式,推卸自身应负义务,是对优益权的滥用,显然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故应当认为丰县发改委《解释》中的该相关内容无效,判令丰县政府继续依照《23号通知》的承诺履行义务。
在招商引资中,为了考核指标等采用多种方式引资是比较多见的,其中包括各种税收返还等。
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例值得品味,引以为戒。
被告人孔某某,男,1967年9月30日出生于辽宁省丹东市,汉族,大学专科,原系丹东市振安区司法局副局长。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9年6月27日被东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8月1日被东港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9月30日被释放,同年10月1日被东港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8月,被告人孔某某在担任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街道办事处工会主席分管招商引资、安监办、工业办工作期间,以完成街道办事处税收任务为由,指使下属安监办主任陈某利用其提供的崔某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注册了三家空壳企业(丹东市振安区亚明机械加工厂;丹东市振安区东吉顺物资经销处;丹东市振安区东江顺物资经销处),在没有真实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收取3%开票费的方式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被告人孔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孔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以上资料内容: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2020)辽0681刑初289号刑事判决书
追求表面数字的虚假招商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并不会起到实际作用;出台过度优惠的盲目招商容易让地方发展陷入路径依赖,不利于培育其他新发展模式;在指标、考核、排名的巨大压力下,个别人极有可能会铤而走险,出现“腐败招商”等等。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张竞强在担任中共铁岭市委副书记、铁岭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无偿出让270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违规返还人民币1200万元耕地占用税,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人民币1074368200元。
张竞强供述称,“我作为铁岭市政府的市长,在奥莱项目中我是决策者,其中给予奥莱公司零地价、返还耕地占用税等问题我都是同意的意见,并具体安排郭某等人签订项目协议、具体落实项目,这么做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我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0年9月28日,丹东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竞强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一个市长因为招商,竟然被判刑,真是让人一声叹息。
种种隐患与后果,都在警示着“全员招商”、“大水漫灌”式的招商并不可取,极有可能不仅没能拉动经济发展,反而会带来更多风险,得不偿失。
有的地方把招商引资看作“肥肉上门”动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歪脑筋……
2021年3月27日播出的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里,有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徐长元接受审查调查的镜头。
40多年前,徐家兄弟的母亲去世时,家里接近赤贫;40多年间,“庄河徐家”名下的公司一度发展为掌控资产上百亿、在当地举足轻重的商业集团。案发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包括:房产2700多套,土地43宗,注册企业46家,车辆142台……
长兴岛,位于瓦房店市西南角。2005年,大连市开始开发长兴岛,徐长元兼任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8年6月,徐长元特意交代徐长威,“长兴岛有几个项目挺好,你与王守宽联系,为了避嫌,你不要出面,如果哪个环节上卡住了,让他直接来找我。”
王守宽正苦于投资开发房地产资金不足。徐长威当即表示钱不是问题,帮他凑齐了竞买保证金。
如此热心,徐氏兄弟看中的是背后的“肥肉”——招商引资奖励。徐长元觉得这是个机会,一方面,可以完成自己的招商任务,另一方面,可以获得高额奖金。他不惜要求财政局挪用公款借给王守宽。在徐长元的督促下,招商局甚至安排专人协助王守宽的衡逸公司公然造假,以履行完相关手续。
截至2009年12月底,在徐长元与徐长威共同为王守宽虚假引进的外资中,长兴岛管委会就借资3.28亿元。
这还不够。2010年7月,王守宽提出想提高奖励金额。出于“共同的利益”,徐长元再次打破规矩,在未组织召开管委会常务会议的情况下,将奖励比例提高。同年12月,徐长元安排向衡逸公司拨付了6000多万元奖励款,其中4000万元随即进了徐家户头。
管委会自己垫钱,名义上完成了招商引资任务,却没有得到任何实质项目,还白白掏了巨额奖金。
这样的招商引资操作是不是只在大连长兴岛才有?还有没有尚未被查处的徐长元们在这样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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