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到底应该是重“商”还是重“会”?

   2020-04-14 南昌鄱阳商会徐胜平2190
核心提示:我们通过在商会多年的工作实践中研究发现,其实在商会界对于商会发展理念的认知中一直存在着两种“主义”,一种是“重商主义”,

我们通过在商会多年的工作实践中研究发现,其实在商会界对于商会发展理念的认知中一直存在着两种“主义”,一种是“重商主义”,另一种是“重会主义”,这些年商会界谈论各种各样的发展思路,无非不过都是围绕着这两种理念进行延伸,“重商主义”主张通过创收促进商会发展,“重会主义”主张完善商会平台建设和积极服务来谋求发展。这两种理念表面上看似充满矛盾,但在绝大多数的商会当中都是相互交融在一起的,并且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一旦这两种理念在商会内部被打破了平衡,就会给商会组织发展带来不同的影响。“思维决定行为,意识决定方向”,所以商会选择的发展理念不仅决定着商会发展的方向和路线,更决定着商会发展的未来和结果。今天我们要来认真分析一下这两种商会发展观念的区别,以及在这两种观念影响下带给商会组织不同的发展境遇,希望商会界人士能够更加理性、更加辩证的去思考商会自身发展的理念和路线!

一、何为商会的“重商主义”?

 有人说“商会”是因为先有“商”才有的“会”,成立商会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会员企业商业经营活动而服务的,所以商会要将“商”作为商会发展的重点,商会的一切工作和行为都要围绕着“商”字做文章,比如认同商会参与者加入商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所以要帮助商会参与者开拓业务增加收益;比如主张将商会商业化、经营化,所以提倡利用商会资源转换来创收作为商会自身重点发展的方式;比如主张商会要参与项目投资甚至组织会员集体投资,以投资获得的部分收益来回馈商会发展。“重商主义”之所以在商会界大行其道,就是因为商人逐利的本性使然,很多商人都以追求商业利益为目的来参与商会,“在商言商”也就成为了很多参与者对商会组织最看重的诉求,所以“重商主义”本质上就是“重利主义”,以利为先、以利为重都是“重商主义”的特征,我们不想去评述这种观念的对与错,但“重会主义”很容易发展成为“唯利主义”,这对于商会组织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们只想引用一句古语“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逐利为目标的商会参与者最终会因逐不到利而离开商会,以逐利为发展目标的商会也许最终也会因逐不到利而消亡!

二、何为商会的“重会主义”?

成立商会的目的和宗旨的确是为了促进经济和商业发展这点毋庸置疑,但促进经济发展仅仅是商会的功能之一,不要忘了商会的法定性质是社会组织,商会除了要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服务于社会发展,这个“社会发展”包括社会治理、社会和谐、社会秩序、行业自律、行为规范、慈善公益、公序良俗等全方面的发展。商会无论是要服务经济发展或者社会发展,主要依靠的是商会组织的平台作用,因此商会是通过“会”来聚集人脉的,也是通过“会”来促进交流互动的,更是通过“会”来实现资源整合的,这个“会”不仅仅代表的“开会”、“集会”和“聚会”,更深层次代表的是“汇集”、“汇聚”、“凝聚”的含义。所以“重会主义”认为商会组织应该发挥好平台作用,做好应有的服务,并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商会平台自身的建设上,比如主张扩大会员队伍,提升商会参与者的质量;比如主张完善制度建设,科学规范的运营商会;比如注重商会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的打造,为商会参与者树立好的形象和口碑;比如主张积极开展活动,为会员提供互动交流机会;比如主张深入会员了解会员,然后再服务会员帮助会员。商会的“重会主义”更接近“重义主义”,提倡商会参与者要摒弃“功利”思维,应该“先义后利、义利并举”,看重的是通过商会平台的互动给参与者带来的情谊、情感、诚信、仁义、正义、关怀、互助、影响力以及荣誉等其他追求,而不应该只将追求经济利益作为参与商会的唯一动机。

三、积极提倡“重会主义”但也要包容“重商主义”;

“商会存在的价值”和“加入商会的作用”这两点永远都是商会自身以及商会参与者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商会平台本身的主导者、管理者和服务者一定都是希望将商会发展好、建设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商会的价值,才能都有所收获。作为商会参与者来说谁都希望商会组织能够为自己带来“名利”或“情义”上的收获,从而才能更有激情和动力去参与商会和奉献商会。“重会主义”和“重商主义”两种理念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商会存在的价值”和“参与商会的价值”,这两种理念上的区别其实就是在实现相近“价值观”路径选择上的区别,“重会主义”注重的是商会自身的发展和建设,并希望通过完善的制度、科学的管理、精心的运作让商会健康稳定发展并壮大,从而通过商会强大的平台作用和优质的服务来帮助参与者的共同发展和进步;但“重商主义”更看重的是商会平台给参与者带来直接的商业利益,所以希望商会要为参与者多做“促商”、“增利”的事,从而让商会参与者有更多的动力和积极性来参与商会、来发展商会。为了商会组织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我们提倡“重会主义”但同时也要包容“重商主义”,提倡“重会主义”既是遵循商会组织的“非营利性”的法理基础,同时也是发扬和传承“先义后利”的儒家思想;包容“重商主义”不仅是因为商会要理解商人“以商为本”的特性,更因为对于商人的角色而言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的既是本能又是职责。

四、“重会主义”和“重商主义”将在交融和辩证中推动现代商会砥砺前行!

       对于现代商会组织的整个组成体系来说,无论是商会主导者、管理者、服务者或者是基层参与者,每个人由于自身的环境和角度看待商会观念都不尽相同,也许在观念上其实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是每个人立场和出发点不同而已。就我个人而已,因为自己既是商会的管理者又是服务者的角色,所以我肯定是“重会主义”者,因为搭建一个健全、完善、团结、凝聚、稳定且能够聚情聚义的商会平台本就是自己的工作职责。但反过来我们也要换位思维,对于商会的参与者而言加入商会有欲有求再正常不过了,如果商会不能给参与者带来任何价值,商会的存在又有何意义呢?

有人认为“重商主义”是务实的,因为处处考虑到了实际利益、实在的好处,可是人人都带着逐利和功利的目的来参与商会,这样的商会不仅会让人反感更是不会长久的;有人认为“重会主义”都是务虚的,做的都是形象工程,不能给会员企业带来直接利益,可是虚中有实,也许在参与商会中获得的人脉、信息和情义足以改变一些参与者的命运。

所以商会组织要在这两种“主义”当中寻求平衡点的,不能一味地强调“重会主义”而忽略“重商主义”,当然更不能盲目的推崇“重商主义”而否定“重会主义”,商会只“重会”而不“重商”,商会终将淡然无味并逐渐失去发展动力,但商会只“重商”而不“重会”商会必将迷失方向。

对于商会来说如何去发展商会和建设商会都是需要商会集体智慧和力量的,商会选择什么样的发展“理念”就会走上什么样发展“路线”和“方向”,所以商会正确选择发展的理念才是保证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对于商会参与者而言要想参与好商会,除了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和精力,还需要拥有一个诚挚而健康的心态,同时更需要对现代商会组织有理性和全面的认知,只有这样才能在参与商会中找到感觉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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