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商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将逐步得到解决和克服,商会的核心价值会得到更好的展现。
但是,商会面临的外部环境并不宽松,这是一个现实情况。所以商会实现核心价值的第一步,是拥有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
“外松”
商会需要法律、地位和鼓励
建立健全商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缺乏与商会相关的法律,目前只有国务院通过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应当根据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把商会的管理、组织和行为纳入法制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赋予商会应有的地位。政府应把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中观和微观职能,尽快切实赋予商会。建立必要的听证制度和决策咨询机制,给予行业协会合理的对话权利。进一步深化改革,尽快实现“政会”分开,逐渐弱化商会的政府附属物的关系,放手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最终决定商会的优胜劣汰。
形成宽松的社会环境。目前商会的主要任务是生存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为商会的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政策、税收、舆论等环境。当然,这要建立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基础上。
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都可以允许商会大胆创新,按照章程和行规行约去实践,由于这种实践对于商会来讲实际上是“输不起的实践”,所以需要勇气和冒险精神。因此从社会来说,应当以宽容的态度,鼓励商会的勇气和创新。
“内紧”
不断完善内部建设
商会核心价值的实现,也必须有一定的内部环境支撑。
健全组织机构,由会员民主选举出领导班子。只有一个团结、协作、务实的领导班子和有魄力的、有威望的带头人,才能带领商会开创新局面。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完整的社团自律运行机制。这些制度包括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人事、会议、工作职责、服务制度等。
提高人员素质,商会的价值,必须依靠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工作人员去实现。因此,应当努力挖掘商会的人才优势,培养、造就一批从事商会工作的通才和社会活动家。商会专业性强,社会联系广泛。因此,对工作人员有很高的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熟悉业务;精明强干,具有组织领导才能与人际交往和公关能力;善于演讲,有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