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

   2022-11-24 中华工商时报2590
核心提示: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中院联合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民营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中院联合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截至2022年3季度末,菏泽市共有企业主体26万家,涉企民商事一审案件共计18346件,企业主体多、案件数量多的特点较为明显。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菏泽中院、菏泽市司法局、菏泽市工商联(总商会)、菏泽市房地产建筑法学研究会联合制定《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化解涉企纠纷中法院、司法局、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的职责,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菏泽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总商会)、市房地产建筑法学研究会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深入研究探讨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具体路径,并制定任务分解清单与推进时间表。

    做强商会调解组织。工商联加强对所属商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支持商会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设立调解组织,法院将商会调解组织加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探索设立商会调解工作室,为商会调解提供工作场所,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调解组织解决纠纷。

    强化司法保障作用。法院不断完善司法确认工作,为商会调解提供效力保障。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够即时履行的,调解组织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并积极运用法院调解平台,实现在线申请、在线确认,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调解员培训。完善商会调解员培训机制,通过调解培训、座谈研讨、观摩庭审、法律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职业修养、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法院、司法局、工商联、商会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定期向工商联通报情况,提出司法建议。工商联对民营企业可能涉诉并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问题,及时向法院通报情况,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做好应对,确保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在前、化解在先,不断减少诉讼案件。(谢雯嘉孔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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