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事 人:安徽省鞋业商会
住所(地址):合肥市站前路宝文商务大厦27楼
联系方式:13955135513
法定代表人:徐晓忠
经查,安徽省鞋业商会2019年未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处罚。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2021年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