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派员赴南通向征信受辱当事人当面致歉

   2021-06-05 人民网2580
核心提示:征信报告惊现侮辱性字眼一事又有了新进展。5月31日下午,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李立功在南通大饭店一间会议室内向当事

征信报告惊现侮辱性字眼一事又有了新进展。5月31日下午,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李立功在南通大饭店一间会议室内向当事人房女士当面致歉,并送上一束鲜花。李立功表示,因为公司前期业务审查不严,内部管理不到位,给房女士带来了生活困扰和精神压力,对此深表歉意。不过,房女士表示,当初放款时为什么就被扣1万元的问题目前并没有实质回复。

自5月24日人民网就房女士征信受辱事件首发报道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5月25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回应,当日再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及其大股东,提出三点处理意见:一是要深刻反思事件经过,主动回应客户诉求,消除不良影响;二是要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严肃追责;三是要全面梳理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切实履行征信信息采集报送主体责任,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次日,该行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暂停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责成其内部整改,切实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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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晚间,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在其公司官网发布了致歉声明。李立功此番代表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当面道歉,并希望双方着眼以后,尽快妥善处理此事。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法律合规部李姓负责人也当面向房女士表示“对不起”,并表示已经造成的伤害无法挽回,希望对其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未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房女士夫妇坚持向人民网表示,他们无意索要补偿,最关心的还是事情本身的调查处理结果和当初贷款下款时被扣1万余元的有关情况,然而,晋商消金对此并无实质性回应。

据房女士向媒体介绍,2018年4月,她在晋商消金的分支机构签署了一份162000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贷款期限约定36个月,不过当月下款时就被扣掉了11340元,对方一直没有合理解释。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明令禁止消费金融公司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管理费、保证金等,房女士所指的这1万多元很像被严厉禁止的“砍头息”。

据在场的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段姓处长介绍,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在有关问题整改方面已经在其征信系统里加载了敏感词的过滤,目前加载了1万多个敏感词词库,通过技术手段确保他们以后上报到征信系统的信息不再出现不当词汇。(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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