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嘉利兴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繁蹭热度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他人,本人系失信人员涉案10余起

   2023-07-17 乡村振兴发展网9890
核心提示:近年来,一些不法人员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有的甚至公然在网上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以此吸粉引

近年来,一些不法人员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有的甚至公然在网上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以此吸粉引流、非法牟利、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一些网站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放任网络谣言在其所属平台大量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频繁插手、恶意炒作相关案事件,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度”“带节奏”,以达到引流牟利、敲诈勒索等目的。相关违法行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网安局近日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然而,就在公安部深入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时,有人居然顶风作案,恶意编造网络谣言,并以实名举报的形式在网上大肆传播,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自称实名举报者丁繁个人及其控股的四川嘉利兴经贸有限公司在山西和四川等地到处招摇撞骗,恶意欠债,据不完全统计,仅其个人名下的涉诉案件约为10件,涉案本金总计达人民币70290791.5元,嘉利兴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也有数十起之多,涉案本金总计达人民币141527926元,其持有鑫大鑫公司的股权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其本人也早已被多家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恶意蹭炒社会热点事件,编造网络谣言诽谤他人

四川嘉利兴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繁蹭热度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他人,本人系失信人员涉案10余起

6月29日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报道忻州代县精诚矿业公司矿工死亡瞒报事件后,山西省委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蓝佛安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强调精诚矿业瞒报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依法开展调查处置,从严追责问责,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鉴于精诚矿业瞒报事件发生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省委已将事件调查处置提级办理,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担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应急、公安、自然资源、政法、宣传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省级调查组,并已进驻忻州开展工作。调查组建立省级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省市高效联动的工作运转机制,有关核查、取证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如此高规格的调查组可谓少见,一时间山西忻州代县精诚铁矿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受到全国人民瞩目。

四川嘉利兴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繁蹭热度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他人,本人系失信人员涉案10余起

近日,四川嘉利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繁,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非法目的,敲诈勒索相关人员,编造、虚构所谓的举报材料,通过“网易新闻”、“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实名举报山西代县精诚矿业公司控制人宋根发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材料”。吸引社会关注,给调查组制造舆论压力,影响调查组工作,对当事人和其家人进行恶意诽谤、造谣、污蔑,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大肆宣传,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并涉嫌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同时,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当事人及家人的名誉权。

四川嘉利兴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繁蹭热度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他人,本人系失信人员涉案10余起

据当事人宋根发透露,丁繁在其“举报材料”中所述事实纯属捏造、虚构,无任何事实依据。

其一,就代县精诚矿业公司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而言,与本人并无直接关联,且山西省委、省政府已成立省级调查组,目前正在深入调查中,客观事实应以官方的最终调查结果为准,丁繁在官方调查结论尚未作出的情况下,在“举报材料”中捏造“本人与王苏东串通,谋划让他人顶罪”等子虚乌有的事实,纯属诽谤、污蔑;

其二,就丁繁所谓的本人强取豪夺五台县鑫大鑫矿产有限公司的股权而言,其纯属颠倒黑白,恶意诽谤。繁峙县金方圆矿业有限公司依法受让四川开鑫矿业有限公司持有鑫大鑫公司62%的股权并依约支付对价,何来威逼利诱一说,至于其所谓的本人伙同肖茂私造政府文件(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纯属编造,该文件真实有效,任何具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均可前往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查。此外,丁繁在“举报材料”中所谓的本人伙同他人私造四川嘉利兴经贸有限公司公章,更是无稽之谈,事实上是,四川嘉利兴经贸有限公司同时持有并使用多枚印章并且选择性认可其印章的效力,其所谓的“假印章”,嘉利兴公司曾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法院多次使用,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2021)晋0902行初61/62号行政判决书和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晋09行终52/53号行政判决书中对该事实均予以确认,并认定其所谓的“假印章”应对嘉利兴公司有效,在上述铁一般的客观事实面前,丁繁的谎言不攻自破;

四川嘉利兴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繁蹭热度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他人,本人系失信人员涉案10余起

其三,就丁繁所谓的繁峙县金方圆矿业有限公司瞒报死亡事故、繁峙县金方圆矿业有限公司盗取国家资源造成多起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事项而言,其毫无事实依据,完全属于捏造,清者自清。

举报人系失信人,涉案10余起,企业涉诉金额1.4亿

记者调查发现,五台县鑫大鑫矿产有限公司始建于2001年,至2019 年8月,中间十几次更换股东,但因股东内部矛盾和长期经营管理不善,官司缠身、负债累累,一直未能投产。该公司早在2016年就已申请换领新采矿证,但因一直无法缴纳近亿元的采矿权价款,采矿证行将被注销,公司濒临破产。在此情况下,时任鑫大鑫公司法定代表人肖茂、股东嘉利兴公司的代表丁繁和其父丁继培、另一股东四川开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勇和其他代表多次恳请金方圆公司和五台县太星选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星公司”)收购鑫大鑫公司帮助其摆脱困境。

四川嘉利兴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繁蹭热度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他人,本人系失信人员涉案10余起

2019年8月18日,根据多方协商意见开鑫公司与金方圆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嘉利兴公司与太星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由鑫大鑫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进行上述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其中,开鑫公司由其法定代表人李勇等人作为代表参会,嘉利兴公司则由其法定代表人丁繁的父亲丁继培和公司监事丁盛(丁繁胞弟)作为代表参会,与会代表均在相关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并盖章。上述协议签订后,金方圆公司即按《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协议约定代鑫大鑫公司陆续缴纳资源价款,在原多年荒废基建工程基础上重新开展基建工作,并为鑫大鑫公司恢复经营代垫各种费用和代还部分欠款数亿元。太星公司也按《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鑫大鑫公司租金1500万元,鑫大鑫公司则将该笔资金全部用于为嘉利兴公司偿还其在四川成都的债务。除此以外,金方圆公司另为鑫大鑫公司代垫代付了其他巨额资金,用于偿还此前债务。

此后,因金方圆公司为开鑫公司代偿债务后相关法院解除了对开鑫公司所持鑫大鑫公司62%股权的冻结,开鑫公司遂将其所持股权依法变更至金方圆公司,金方圆公司成为鑫大鑫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亦有肖茂变更为宋国胜,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时,嘉利兴公司作为鑫大鑫公司的另一股东也在相关股东会决议中签章确认,变更登记手续完备合法。变更后,鑫大鑫公司由金方圆公司和嘉利兴公司两个法人股东组成,分别持股 62%和38%。因嘉利兴公司所持鑫大鑫公司的股权仍被多家法院冻结,其与太星公司所签股权转让协议一直未能履行。随着金方圆公司投入大量资金代鑫大鑫公司缴纳资源价款,投入巨资恢复基建工程、完善设施、购入设备,鑫大鑫公司基建工作逐步有了起色之后,丁繁见利忘义,于2019年年底在原签订协议之外另向金方圆公司和太星公司公司提出巨额经济要求。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即以其父丁继培在开鑫公司与金方圆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鑫大鑫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时所盖嘉利兴公司公章为私刻的假章为由在忻府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继续以之要挟金方圆公司和本人以谋取巨额非法利益。

四川嘉利兴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繁蹭热度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他人,本人系失信人员涉案10余起

后经司法鉴定并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嘉利兴公司长期同时使用多枚公章,丁繁所称伪造公章实为嘉利兴公司使用的多枚公章中其中一枚,其谎言不攻自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一审和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驳回其诉讼请求,丁繁的非法目的落空;对于丁繁的行径连其亲生父亲丁继培都深恶痛绝,在其父亲丁继培向五台县县委提供的“情况说明”中完全可以看清其真实面貌;此外,通过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2020]文鉴字第169-1号《文件检验意见书》和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晋09行终53号行政判决书足以说明其“举报材料”中所述伪造印章等事实纯属恶意虚构。

据知情人士透露,丁繁在滥诉、缠诉无果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纠集省内外20余名社会闲杂人员长期非法聚集于五台县鑫大鑫矿产有限公司寻衅滋事,阻拦、殴打五台县鑫大鑫矿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干扰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其行为明显带有黑恶势力的痕迹。

丁繁在担任五台县鑫大鑫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大鑫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恶意让鑫大鑫公司为其个人和嘉利兴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给鑫大鑫公司形成巨额债务,并大肆挪用和侵占鑫大鑫公司巨额资金,已涉嫌犯罪,就其犯罪事实鑫大鑫公司已经报案。

丁繁在2017年5月之前,长期担任鑫大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多次利用职务便利让鑫大鑫公司为嘉利兴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或利用鑫大鑫公司银行账号为其个人借款,已给鑫大鑫公司形成约2500余万元的债务。

2009年,丁繁利用职务便利,将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鑫大鑫公司的预付货款近6000万元转至其控股公司、关联公司或亲属个人账户,归其个人支配,且至今未予以归还,给鑫大鑫公司形成巨额债务,已涉嫌挪用资金罪。

2012年至2015年期间,丁繁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司机赵中华等人的银行账户收取五台县金宇矿业有限公司支付鑫大鑫公司2000万元的补偿款和3650万元的铁精粉销售款,由其个人控制使用,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记者调查发现,丁繁个人及其控制下的四川嘉利兴经贸有限公司在山西和四川等地到处招摇撞骗,恶意欠债,据不完全统计,仅其个人名下的涉诉案件约为10件,涉案本金总计达人民币70290791.5元,嘉利兴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也有数十起之多,涉案本金总计达人民币141527926元,其持有鑫大鑫公司的股权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其本人也早已被多家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的思路,在依法开展打击整治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网络生态综合治理,形成网络治理强大合力,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使人民群众上网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对于四川嘉利兴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丁繁,蹭社会热点事件,恶意编造虚假信息,通过网络大肆散布谣言,吸引社会关注,给调查组制造舆论压力,影响调查组工作。对当事人和其家人进行恶意诽谤、造谣、污蔑,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大肆宣传。我们静待相关部门对此进行查处,净化网络环境,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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