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定2021—2022年度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福建商会、河南商会、上海商会、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等26家商会获得“四好”商会荣誉。
为加强对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2021年以来,各地工商联按照全国工商联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以“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按照全国“四好”商会认定标准,通过各地工商联逐级推荐、省级工商联审核把关和全国工商联组织评审,经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认定1758家商会为2021——2022年度全国“四好”商会。
我省获得“四好”商会荣誉名单如下